428,記者被追打,相機被褫奪,資料被刪除……馬來西亞新聞史,最黑暗的一天。
還有,ASTRO 擅自刪剪BBC 的新聞報導,引起該公司不滿,卻還自辯說是為了符合本地“指南”而稍作修改。
兩起事件,凸顯了媒體作為第四權,作為監督政府運作的機制,在馬來西亞嚴重被打壓。我不是媒體人,不是媒體專業人士,不過我了解,一個無法獨立自主的媒體,無法啟迪民智。
同樣的,在社交網絡發達的今天,非專業的群眾可以通過所謂的“新媒體”,充當非專業的媒體人士。無所不用其極地揭發一切,口口聲聲“捍衛媒體”,口誅筆伐“聲討被政府控制的媒體”……出發點是好的,可是很多時候看到的是非友即敵,侮辱謾罵,非得把所有議題兩極化、情緒化、敵我化……美其名網絡新媒體,這難道就是我們所要的媒體自由?
媒體報導新聞,應該在保持中立的前提上,完成訊息傳達、提高公眾意識、揭惡揚善以及監督三權分立的功能。曾幾何時,投機分子利用網絡的便利,打著“新聞自由”的旗號,盡做煽動詆毀式的報導,這是我們應該警惕和避免的。
503,讓我們一起反思,一起來捍衛新聞自由!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