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這篇,一定要強調“假如”、“假設”,畢竟我所言之是猜測其中的可能性,而且我也不會指名道姓,因為在水落石出前,任何指責都是不負責任的,也對當事人極度不公平。身為一名對自己文章負責的部落格主人,我一定要對自己寫的拙作負責!
切入正題,上面所說的“他”,指的是進來新聞界鬧得沸沸揚揚的某位戰地實習人士。之前,媒體大肆宣揚他在戰地賑災救難的事蹟,如今卻被揭露他的諸多學位有作假之嫌,他所提出的專業資格也受到相關機構的否認。就因為這件事,媒體的採訪專業被質疑,當事人被批評,社會人士驚訝,慈善精神被摑了一巴掌。
有人說,姑且不論他是否欺世盜名,他的行善精神還是值得表揚。他的家人更是譴責輿論者企圖摧毀他的前程,反正又沒偷沒搶沒有欺詐,為什麼死都要追究到底?這些,我不置可否,各人有各自的見解,加入口誅筆伐也是徒然。
我比較在意的,或是說,我想提出另一個假設……
我不認識當事人,但我也很懷疑他所獲得的學位和專業資格,理由無需贅述。我比較在意的是,以他的聰明,如果要欺騙世人,絕不可能騙到那麼離譜,誇張。這種隨便一查就戳破的脆弱謊言,老實說一句,實在很低水平!
那麼,到底是為什麼呢?我猜測,純粹的猜測,這可能是一種精神病的症狀。如果真是這樣,那麼很多事情可以解釋。事實上,普羅大眾對精神病的認識非常粗淺,有些精神病是很輕微,未必會影響病患的辦事能力。甚至,歷史上不少天才級別的人物都可能有某種程度的精神病!
如果,如果真的那麼不幸被我言中,那麼再多的輿論批評根本無濟於事。相反的,媒體應該以此教育群眾,精神病其實很常見,也不可怕。可悲的是,民眾往往排斥他們,家人也害怕將病人送往求醫。我國的精神健康法令仍未完善,所幸最近已經落實把精神病患列為殘障人士的措施,讓他們有機會得到更多援助。
果真如此的話,當事人的家屬也應該坦誠事實,如果真有精神病,應該讓他儘早治療,康復的機會也大。否則,病情失控的精神病患很危險,自殺或傷害他人的風險是很高的,一旦悲劇發生,大家互相指責也為時已晚!
說到這裡,我不得不承認,自己寫得有點一廂情願啊!不過,假設事實如我所言,可能會讓大家意識到精神病的一面,也能喚醒大眾對精神病患者的關懷。這樣的結果,至少比濫用社會慈悲善心,而行詐財盜名的勾當,讓大家從此對慈善事業心灰意冷,來得更有社會教育的意義!
但願,我的一廂情願,得以實現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