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17日

【KN 失信案】审讯

(Blogspot 17日讯)网络法庭针对调查月余的『KN 失信案』,于今日开庭审讯。Blogspot 城里的一名部落客,被控失信及企图蒙骗读者,触犯《部落格法令》第 n(x) 条文。

据悉,此次案件的调查主要是围绕在该部落客于7月25日所刊登的一片文章,标题为《鸡肋》。控方也透露该部落客的 msn chatlog 以及简讯记录也是这宗案件的重要证据。

此宗案件的来龙去脉很简单,身份不详的报案者控告KN,指后者曾经作出公布,宣布自己将未克出席8月19日进行的Convo。然而,就在报案前一天,KN 突然暗中计划出席,导致众多无辜群众被他欺骗,蒙受损失。所以,报案者希望能为这些无辜群众讨回公道。

有关今日的审讯,被告被列为第一答辩人。控方律师提出了好几个关键问题,都被答辩人一一解答。辩方律师也没闲着,处处针对控方问题提出反对,以保护辩护人的权利。以下摘录本次审讯的精彩对答:(注:控方律师简称“控”;答辩人(被告)简称“答”;辩方律师简称“辩”)

:请问被告,针对您这篇标题为《鸡肋》的文章,是否曾经透露自己将未可出席Convo?
:没有。

:请问该文章的最后一句,是什么意思?
:你的华文造诣有问题吗?写得清清楚楚,我让读者们自己推断,并没有给出确切答案。

:您是否想误导读者?
:反对!法官大人,控方律师企图套上罪名!
法官:反对有效。

:针对你向好几位朋友所发的简讯和 MSN,您是否曾提出自己将不会出席?
:是的。

:那在下个星期三,您是否会出席?
:会。

:为什么?
:我于本月15日收到了一通电话,通知我必须出席。至于理由,现下不方便透露,过几天你就知道了。

:请问是谁打电话给您?
:反对!此问题牵涉辩方重要证人,在该证人未被传召入庭供证前,我的辩护人有权拒绝回答这个问题!
法官:答辩人,你可以选择不回答,直到该证人被传召。
:是的,法官大人。我决定拒绝回答,而且该证人的身份将在数日之后公布。

:法官大人,我的提问就此结束。

法官:有鉴于本案关键证人尚未被传召,而且本案相关的事件将于数日后揭晓,本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另审,休庭!


(请再度无视无聊的某人最近看太多审讯新闻……本文纯属虚构,和现实中的审讯程序毫无关联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。别告我藐视法庭!)

没有评论: